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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 2013-6-4 11:54:00 点击: 1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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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最大的军火工厂之一-巩县兵工厂1915年6月,北洋政府设立督办兵工厂事务处,委任萨镇冰为督办,蒋廷梓为总务处长。那时,因上海、金陵、汉阳等大型工厂均在长江中下游,北洋政府不易控制,督办兵工厂事务处以统一产品,改良制造为名,计划选一适中地点,建立一个完善的兵工厂。是年8月,在河南巩县孝义镇选定厂址,动工兴建厂房。1917年2月,督办兵工厂事务处撤销,为继续建厂,改设巩县兵工厂筹备处,隶属于陆军部。4月1日,委任蒋廷梓为筹备处长。1921年春,炮弹厂、电机厂、引信室、机器厂厂房和铁路支线相继竣工,开始试造山陆炮弹。9月16日,陆军部令撤销筹备处,成立巩县兵工厂(简称巩厂),蒋廷梓任总办,后又补派彭清震为会办。1925年,划归河南督军管辖。1927年由第二十七集团军接管。1929年6月,由军政部接管。后因唐生智事件,厂务停顿,继由西北军接管。1930年10月26日,复由军政部接管,12月26日恢复生产。军政部第二次接管后,整编了厂内组织机构,设总务处、工务处、审检处、审计科和科学技术委员会,将已建成的制造厂编列为动力厂、制枪厂、炮弹厂和机器厂。为提高工人文化技术,1932年10月,开办艺徒训练班,按文化程度,分设高小毕业、初小毕业和不识字三个班次,学制4年,先后训练艺徒574人。1935年3月,员工兵夫达3911人(职员151人,工人3260人,兵夫500人)。巩厂自筹建以来,先后征地10余次,面积达1450亩。其制枪厂机器系1914年由陆军部向美商布来德公司订购拨给,1922年运到厂,1925年自行安装使用;炮弹厂机器一部分由汉阳兵工厂调拨,一部分由汉阳兵工厂代向丹麦文德公司订购,均由洋商代行安装;机器厂机器系1917年向丹麦文德公司及美商布来德公司订购,工厂监视安装;动力厂锅炉及发电机购自德国西门子公司,由西门子公司安装。全部机器设备新式齐备,1921年投产后,当年又添手枪房,附设于机器厂内;1922年扩充炮弹厂;1923年春建枪厂;1927年扩充机器厂翻砂房;1928年添建迫击炮弹厂房及炸弹厂房。巩厂的原料来源,据该厂1935年1月统计:枪管钢、枪件钢、炮弹钢、工具钢、马丁钢、熟铁,购自德、奥、英等国;紫铜、黄铜、白铅、锑,购自美国、加拿大;油类,大部分购自美国;无烟药、部分炸药,购自德、美、奥等国;酒精购自南洋群岛爪哇。仅煤炭、焦炭、木料、硫磺、硝石、青铅、棉花、部分炸药是国产。巩厂的产品:1921年至1926年,制造山、陆炮弹;1925年添造毛瑟手枪、手榴弹、航空炸弹、150毫米重炮弹;1926年仿制成手提式机枪;1927年添造82毫米迫击炮及炮弹、木柄手榴弹;1928年添造150毫米迫击炮及炮弹、德国1898年式7.9毫米毛瑟枪、俄式带轮马克沁重机枪(后停造)。至1935年月产能力:7.9毫米平枪1800支(加工可造3200支),75毫米轻榴弹、38式野炮开花弹、150毫米重榴弹5200发(加工可造9000发),82毫米迫击炮弹1700发(加工可造3000发)、150毫米迫击炮弹690发(加工可造1200发),木柄手榴弹4600枚(加工可造8000枚)。正常生产每日以8小时工作计,加工每日以14小时工作计。巩厂的技术改进:1921年至1926年制造山、陆炮弹时,自行设计出子母弹引信,为国内首创;1926年仿制的手提式机枪,对原枪进行改进,增加扳扣,达到射停自如,克服了过去击发时不能停顿的缺陷;制成150毫米迫击炮弹钢质壳,较当时各厂用生铁铸成的弹壳杀伤力强;制成的俄式马克沁重机枪,带有双轮,具有移动方便,使用灵巧的优点。该厂从德国引进1924年式7.9毫米毛瑟枪全套图纸资料和样板,经过改制,于1935年试制成新式步枪,与当时各厂仿制外国的几种步枪比较,质量最优,初名24年式步枪。在试制过程中,蒋介石曾亲临视察,经兵工署长俞大维上报批准,将此枪定名中正式步枪。(来源于网上:作者,北外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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