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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 2013-12-7 10:43:00 点击: 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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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案设计新颖!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根据国务院《关于设立、调整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即告结束。国务院按照《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将原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接替相关工作,成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戎子和,1952年至1953年,担任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代部长。其后出任中央财政金融学院院长。 1949全国统一的保险机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 中国人寿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成立于1949年10月20日的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所经办的人身保险业务。新中国建立刚刚20天,为迅速发展经济,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全国统一的保险机构——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下设人身保险室。 建国初期的人身保险业务有强制保险和自愿保险两大类,强制保险主要是铁路、轮船、飞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自愿保险则分为职工团体人身保险和简易人身保险两类。到1958年,共实现人身险保费收入1.41亿元,参加职工团体人身保险者达到300万人,参加简易人身保险者发展到180万人,对安定群众生活起到了积极作用。 1949年9月25日至10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在北京召开第一次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条例草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章程草案》,认为国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是新中国的国家金融机构,是国营企业的一部分。此后召开的全国保险工作会议,标志着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筹建工作全部完成。 1949年10月20日,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北京西交民巷108号正式成立。它的成立,标志着新中国国家保险事业的诞生,开辟了中国保险业的历史新纪元,也正式宣告了外国保险公司垄断中国保险市场的历史将一去不复返了。 到1950年6月,已有5个区分公司,31个分公司等73家单位,从业人员达2263人,代理机构564个,其中人民银行代理处38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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