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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 2013-12-15 19:17:00 点击: 8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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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团,商团是各地商会组织的地方性、行业性武装组织。清朝末年,社会秩序混乱,洋人横行不法,土匪、盗贼和散兵游勇经常进行骚扰抢劫。各地工商业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自发组织起商会体操会,进而组建商团武装。 在上海商团的影响下,江苏各地特别是工商业比较发达的苏南地区的工商界人士,纷纷自发组织起形式不同的商团。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苏州绅商倪开鼎、杭祖良、尤鼎孚等人发起组织苏商体育会,首批发展会员150人,利用业余时间练习体操和武术。光绪三十三年开始,进行兵操训练,由江苏巡抚陈夔龙发给步枪42支,供军事训练之用。辛亥革命后,苏商体育会会员日渐增多,经苏州商会报请江苏军政府批准,将苏商体育会改名为苏州商团公会,并由军政府拨给快枪200支,籽弹1万发,遂成为一支经政府批准由商会领导的民间武装力量。民国22年(1933年),苏州总商会决定将苏州商团公会改称苏州商团,由季厚伯担任团长。这时是苏州商团发展的鼎盛时期,共有城乡支部(支队)45个,其中城区支部(支队)13个,乡镇支部(支队)32个。无锡县的大墙门、后宅、严家桥和太仓县的茜经等乡镇支部,也一度隶属于苏州商团领导。无锡商团,成立于光绪三十三年。无锡钱庄业公会为加强自卫,于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决定成立钱业体操会,首批会员30余人。光绪三十三年,锡金总商会以“维持商业,保护地方”为名,发起成立商会体操会,以钱业体操会为1队,另建各业队(约30人)为2队。由锡金总商会集资购买毛瑟枪200支作为武器,开展军事训练。辛亥革命后,在商会体操会的基础上,组成无锡商团公会,锡金商会总办华文川任首任会长。下设4个支队,共约200人。民国22年(1933年),改称无锡商团。这时全团共有36个支队,有团员1000余人,各种枪914支,支队(支部)遍布全县各乡镇。武进商团建于宣统元年(1909年),商会会长刘学勤任首任团长。当时人枪各数十。至民国16年,城区商团发展到600—700人,成为一支具有一定实力的民间武装力量。在城区建立商团以后,各乡镇也先后建立起商团组织。至民国20年,雪埝、横林、漕桥、夏溪、前黄、洛阳、卜弋、奔牛等20多个集镇,均建立起商团组织,各有数十人。 辛亥革命前后,常熟、江阴、太仓、昆山、镇江、溧阳、丹阳、宜兴、金坛、句容、高淳、泰州、盐城、淮阴、淮安、东台、沭阳等县城,也先后建立起商团组织。 商团没有统一的编制,一般以行业或地区为单位进行编组。无锡商团开始组建的4个支队,分别为钱业支队、米业支队、绸布业支队和各业支队(包括南北货、中西药、五金等行业),以后又相继扩建城中、城南、城西、城北4个支队,以及各乡镇的支队。苏州、武进以及其他地方的商团,也大致是根据这一原则编组的。各地商团隶属商会领导。商团的编组,正副团长的任命,教练长的聘请,以及经费的筹集,均由各地商会负责。在商会领导下,商团团部具体负责对各支队的组织、训练和统一指挥。正副团长一般由商会的会长、会董等知名绅商担任。各支队的领导,一般由各行业商会或乡镇商会的负责人担任。教练长和教练则由商会聘请军事素质较好的陆军退役军官担任。 商团的团丁,主要来自本行业或本地区各店铺的商人子弟、店员、工人和学徒,也有少数独立劳动者、城镇居民、教师和医生参加。入团人员除出具志愿书外,还要有殷实商号作保,符合年龄16岁至30岁,品行端正,身无残疾等条件,方能入团。服务期限一般为3年,到期进行轮换。遇有紧急任务时,也临时雇用少数团丁。 商团的训练,主要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训练内容有步兵操、射击教范、野外勤务以及政治常识教育等。训练方法,分操场与课堂两种,集中讲课与分散练习相结合。 商团装备的武器主要是步枪,也有少数轻机枪和短枪。武器来源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由政府拨给,如苏州商团曾先后由江苏巡抚署和督都府拨给步枪200余支;二是由商会集资购置,如无锡商会在光绪三十三年,一次就集资购买步枪200支。常熟商会于宣统三年,一次集资购买步枪50支;三是搜集军阀部队丢弃的枪支弹药;四是少量短枪由团员自备。 商团所需经费,主要由各地商会进行筹集,向店铺摊派或募捐。其次,地方政府有时也从附征的捐税中拨给一部分。另外,有些地方的公益事务所、田业会等组织,有时也酌情给予补助。经费开支主要用于购置武器、聘请教练人员和正常办公之用。 商团的活动,主要是保护商界安全。各地商团在平时特别是在社会秩序混乱时,加强巡逻警戒,维持商业秩序,防止和打击不法之徒对商界的抢劫。辛亥革命时期,苏州光复不久,江浙联军开赴前线会攻南京,地方防守空虚,社会秩序混乱,苏州商团公会主动协助军警加强巡逻警戒,维护社会治安,历时数月,对稳定苏州局势起了一定作用。无锡商团在辛亥革命时,也曾在同盟会的领导下,参加了无锡的光复起义。 在军阀混战时期,各地商团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也起过一定作用。在民国13年(1924年)爆发的江浙战争中,苏州城的警察大部编为护路队,开赴铁路沿线担负护路任务,城内社会秩序主要由商团负责维持。民国14年初,驻防苏州的苏军第2师发生兵变,激战于城外觅渡桥至宝带桥一带,阊门外繁华地段屡遭抢劫。为维护商界利益和城内秩序,商团将各城门关闭,并由商团登城防守,维护了城内的安全。在第二次江浙战争中,直系军阀江苏督军齐燮元部在宁镇一带战败,沿京(宁)沪铁路向东溃退,数千溃兵涌到常州,散兵游勇到处流窜。由于武进商团加强警戒和进行弹压,未发生大的祸患。当溃兵途经无锡时,无锡商团在人民群众的支持下,守城7天,加上从经济上进行调解,溃兵未能入城,使城内居民免遭涂炭。当溃兵涌到苏州时,苏州商团和地方军警共同组成联防大队,分驻火车站、阊门和胥盘路一带择要防守,减少了溃兵带来的损害。 民国16年,北伐军到达苏州后,苏州商团曾参加联合稽查组,配合军警巡逻警戒,还派出小分队下乡追剿抢劫金墅、望亭两镇的湖匪。 各地商团也曾配合国民党军警,镇压共产党领导的工农革命运动。民国16年,蒋介石在上海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国民党右派随即于4月14日调集部分军警和流氓打手,向无锡总工会和工人纠察队发动进攻,大批逮捕和杀害革命志士,收缴工人纠察队的枪支。在此期间,无锡商团也协助军警镇压工人阶级的革命斗争。随后又参加了对无锡农民起义的镇压。苏州、常州商团在上海“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也曾几次参加镇压工人的罢工斗争。宜兴商团也曾参与对宜兴农民起义的镇压。 民国25年(1936年),国民政府推行征兵制度,同时加强对地方武装力量的控制,以“商团组织复杂,训练畸形,流弊孔多”为名,限令各地商团在10月1日前全部撤销,并规定城市改建壮丁训练队,乡镇改建守望所(后改称自卫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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